山东:确保化肥生产要素供应 提高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明春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通知》要求,着力确保化肥生产要素供应。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化肥生产工作,强化组织协调调度优先保障化肥企业原料、能源等生产要素供应,并向保障国内市场供应的化肥企业倾斜。要积极引导本地区煤炭、硫磺、冶炼副产硫酸等重点原材料供应企业,与骨干化肥生产企业签订长协合同,督促提高长协合同兑现率,保障化肥生产企业原材料足量供应和价格稳定。城市燃气供应企业要严格履行与化肥生产企业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在保证民生用气的基础上,采暖季尽量减少对化肥企业中可中断工业用户的压减气量、时间,同时研究建立与化肥生产企业双赢的合作机制。各电网公司应优先保障化肥生产用电。
《通知》要求,着力提高化肥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有关部门要优先保障产能60万吨/年(实物量)以上重点化肥厂供应国内市场化肥的生产用能指标及能源供应,对存量化肥产能在煤炭消费控制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新增产能要根据批复产能足额增加煤炭消耗指标,允许化肥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所需指标全力协调解决。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按民生保障类企业管理,并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
此外,《通知》还对化肥储备调节、运输配送、市场监管、减量增效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