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化工园区 四川将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等多个方面对我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因此,随着《实施方案》的印发,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整治,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去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一考核巡查组在对我省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时指出,四川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突出,存在‘因企设园’现象等问题。因此,《实施方案》重点在五个方面增添了举措和要求。
在相关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实施方案》重点增添五项措施,包括:严格审批新建化工园区,要求强化新建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由四川省政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清理整治现有化工园区,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化工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等要求,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根据“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取消关闭一批安全风险等级高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完善化工园区配套功能,要求化工园区要根据实际需要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推动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推动完善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防控措施,推动化工园区实行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安全容量控制、应急救援和社会化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提升化工园区信息化监管水平,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建成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
同时,《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未按规定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的化工园区(集中区)需对照标准完成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确定安全风险等级。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予以关闭退出。在此期间,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不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整顿和监管范围;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限期整改提升。
在审批新建化工园区方面,四川省要求强化新建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
关于新建化工园区选址及规划,《实施方案》要求,要强化新建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有关省直部门要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今后就按照该管理办法审批和管理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
此外,《实施方案》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基础上,在安全风险管控、全链条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基础支撑保障、安全监管能力等方面,增添了30余项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管理,督促各级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增添了四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