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来源废塑料调入《制止出口固体废物目录》
已有人阅读此文 - -7月12日早上,生态环境部政策研究室下发了有关调节《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示。
公示强调,为进一步标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方法,预防空气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相关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中国海关总署对现行标准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开展下列调节:
一、将废五金类、废船、废轿车压件、冶炼厂渣、工业生产来源于废旧塑料等16个种类固体废物(见配件1),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加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12月31号日起实行。
二、将不锈钢板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种类固体废物(见配件2),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加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今年12月31号日起实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国家环保部、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中国海关总署、质检总局17年第39号公示)应附目录与本公示不一致的,以本公示为标准。
来源于:废旧塑料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