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促“现代化”——应急管理部解读《“十四五”应急管理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近日,应急管理部出台了《“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这是进一步加强“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以标准化更好地服务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计划》出台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要标准制修订和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了解读。
标准结构有待优化
强制性标准供给不充分
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部党委高度重视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全力稳步推进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要求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急需紧缺标准制修订,有序开展强制性标准整合、实施分析评估和复审工作,累计下达225项标准立项计划、发布标准170余项。截至2022年3月,归口管理的现行有效的应急管理标准共计1080项,其中,国家标准500项、行业标准580项。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存在着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结构有待优化,重要强制性标准供给不充分,标准化宣贯和监督管理及人才队伍、经费保障需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要求等短板问题。”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应急管理部对标准化工作从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的高度,组织力量编制了《计划》,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商,数次修改完善《计划》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计划》。
需求导向、急用先行
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据介绍,《计划》紧盯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标准化领域,加强优化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对一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作出部署。《计划》阐明了“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四个基本原则,即改革引领、统筹发展,需求导向、急用先行,分类实施、重点突破,整合资源、系统推进。
《计划》的目标是,到2025年,应急管理标准供给更加充分,标准化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强制性标准覆盖范围进一步得到扩展。标准制修订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明显提升,标准宣贯实施和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基础研究和国际交流成果显著,标准化对安全发展、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支撑保障效益凸显。
《计划》有6个主要任务:健全优化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完善构建“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分类科学、强标为主、强推互补”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急需短缺应急管理标准制修订;强化应急管理标准宣贯实施和监督管理,落实标准实施主体责任和实施监管责任;规范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加快建设标准化工作信息平台,制定出台标准化经费管理办法;指导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推进地方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加强标准化管理;积极参与标准化国际交流活动,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合作机制,推动标准互认互通。
“先急后缓”加强统筹
加快供给直接关系生命安全的标准
对于《计划》明确了哪些重要标准制修订?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以建立完善“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分类科学、强标为主、强推互补”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为目标,密切跟踪研究事故灾害暴露的标准化短板问题,对标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加强统筹,集中力量加快与人民生命安全关系最直接的标准供给。
一是加强基础通用标准,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事故调查统计相关标准,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标准,以及粉尘防爆、涂装作业、冶金有色、工贸安全等领域重要标准制修订。
二是加快制修订消防救援队伍队站建设、装备建设、作战训练,消防通信指挥信息化、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社会消防治理、火灾调查等相关标准。
三是完善应急管理术语、符号、标记和分类等基础通用标准,风险监测和管控标准,水旱灾害应急管理标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相关标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标准,应急装备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标准,救灾和物资保障标准,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救援现场指挥、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标准规范。
社会高度关注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要求,要紧密围绕应急管理部标准化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参加标准制修订,加强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化基础保障工作,推动“十四五”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为确保《计划》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标准化责任分工;加强经费保障、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实施督促,全力推进标准化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