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再曝伤亡事故 上市或遥遥无期
已有人阅读此文 - -对于化工企业而言,生产安全和环保是重中之重,而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在这两方面却屡屡被罚饱受诟病,尤其在IPO期间,其募投项目竟发生安全事故致人死亡。
华塑股份主要从事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1月14日,华塑股份通过首发上会审议,拟登陆上交所主板,但至今迟迟未能拿到上市批文,该公司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袁大钧、董江森。
此外,超32亿元流动负债压身,募资金额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但上市却遥遥无期,华塑股份的资金链显著承压。
针对上述问题,5月10日,时代商学院向华塑股份发函询问,但截至发稿该公司仍未作出回应。
屡屡违规受罚,安全生产隐患恐成IPO拦路虎
华塑股份是一家位于长三角地区的大型氯碱化工企业,该公司的产品包括PVC、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等。其中,烧碱属于危险化学品,电石乙炔法中产生的烧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碱均属于危险废物。
华塑股份主要下设氯碱、电石、机械动力、热电厂四个分厂。氯碱厂负责生产PVC、烧碱和工业盐;电石厂主要生产电石、石灰;机械动力厂主要提供水、气;热电厂主要提供电力、蒸汽以辅助生产。
据央视新闻报道,4月7日上午10时许,工作人员在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的华塑公司热电厂脱硫装置电石渣浆液箱上方处理漏水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导致6名员工死亡。当地政府称,相关涉事企业已被停业整顿。
2017—2018年,华塑股份热电厂燃煤机组进行超净排放改造,承接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改造及其附属设备项目的企业是华塑股份的关联方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改造项目完成后,自2018年12月11日起,华塑股份热电厂的脱硫、脱硝运营维保服务交由上海龙净环保承接。目前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相关责任尚在调查认定过程中。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较大事故。
尽管1月已通过上会审议,但4个多月过去了,华塑股份至今尚未拿到上市批文,这或与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大、频频违规被罚有关。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生死亡事故的热电厂,正是华塑股份上市募投项目之一——“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拟募资3.43亿元,但事故对该募投项目影响程度如何,会否导致该项目被叫停,仍待进一步观察。
事实上,这并非华塑股份第一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早在2020年2月19日,华塑股份水泥分公司辅料库发生一起坠落事故,致1名员工死亡。对此,定远县应急管理局对华塑股份开具了罚款金额为34.9万元的行政处罚。华塑股份在招股书中认为,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两起安全生产事故外,报告期内,华塑股份及其子公司还涉5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7起环保处罚。
其中,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金额共计13.8万元,处罚原因包括液 氯库房门未全部设置自动关闭装置、液 氯装车液位控制与现场操作规程不符等。环保处罚总金额则高达65万元,处罚原因包括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危险废物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处理,擅自进行废弃矿井回填等。
可见,作为一家化工企业,华塑股份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生产组织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环境污染防护处理不力,内控机制存在较大漏洞。在“背负”7条人命后,安全生产隐患恐成华塑股份IPO拦路虎。
此外,2017年,华塑股份还因串联垄断被发改委施以反垄断罚款2022.66万元。对此,发审委也质疑其认定反垄断罚款2022.66万元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据是否充分。
债台高筑,财务乱象丛生
此次IPO,华塑股份拟募资14.02亿元,分别用于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3万吨CPVC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其中募资金额最大的项目并非建设项目,而是偿还银行贷款,金额高达4亿元。
时代商学院结合招股书发现,华塑股份存在较大的资金链危机。
报告期内,华塑股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0.41%、75.69%、60.51%和57.61%,流动比率分别为0.22倍、0.33倍、0.24倍和0.24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17倍、0.26倍、0.18倍和0.17倍,偿债能力指标均与同行有较大差距。
从负债结构看,华塑股份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是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7—2020年上半年,该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35.6亿元、38.68亿元、31.3亿元和32.51亿元。而2020年上半年,华塑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过4.16亿元,与其巨额负债相形见绌。
背负巨额债款,华塑股份的现金流状况并不乐观。
2017—2020年上半年,该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亿元、-1.14亿元、-6.4亿元和-3.9亿元,主要系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息所致。
债台高筑的华塑股份似乎有些慌不择路,屡现财务违规现象。
截至2016年末,华塑股份向关联方淮矿集团和华塑物流“求救”,拆入资金合计近3亿元,于2017年全部还清。为应对短期内偿付到期债务的资金压力,华塑股份甚至向关联方华塑物流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其贴现后将资金转回,以偿还债务。
此外,华塑股份还存在关联方委托贷款、关联方代缴社保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总结
华塑股份是一家国有企业,实控人为安徽省国资委,被称为“安徽省十大优秀创新企业”。但这样一家“优秀”企业,在生产安全方面却存在巨大隐患,环保问题也颇为突出,行政处罚对于华塑股份来说或是“家常便饭”。
32亿元巨额负债压力之下,华塑股份亟需上市融资,但却至今迟迟未能拿到上市批文。在等待批文期间,华塑股份再曝安全事故,并致6人死亡,这会否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