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最高罚10万
已有人阅读此文 - -北京市发改委近日披露,今年北京市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各领域的专项执法。据介绍,经营主体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今年限塑的工作要点,北京市将加大对违规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执法力度。
随着2020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我国正式加入“禁塑”行列、步入可降解时代。目前我国废弃塑料总量高,年均在4200万吨,其中,塑料袋折合塑料消费超过400万吨,农用地膜折合塑料的消费量也超百万吨。来自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天使用塑料袋约30亿个。截至2019年,塑料袋年使用量超过400万吨。巨大的消耗量以及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使社会各界对塑料污染治理普遍关注。
从2020年11月10日,市发改委等部门开始对《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限塑10条”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聚焦六大行业强化减塑力度。
2020年北京“限塑令”规定
<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禁限措施有效实施。
<六大重点行业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1)餐饮业:年底将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到2020年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咖啡搅拌棒;本市建成区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本市建成区、景区景点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鼓励餐饮堂食服务采用可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
(2)外卖:发放“绿色优惠券”引导消费者
2021年底前,本市鼓励外卖平台在点单环节设置“无需餐具”等选项,并给予积分等形式的奖励。鼓励外卖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主动使用可降解餐盒、可重复利用餐盒(具)餐饮企业履行生态环保责任的良好形象,并通过发放平台“专属绿色优惠券”等措施引导消费者选择。
(3)批发零售:年底将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本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业门店(含配送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3年底,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全面实现集中购销,鼓励城市副中心、生态涵养区率先在镇乡和农村集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本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本市鼓励探索逐步实施对塑料连卷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单独收取塑料连卷袋价款,引导消费者减少塑料连卷袋使用量。
(4)电商快递:2025年底将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到2020年底,全市邮政快递及电商配送网点“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到2022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编织袋等,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100%。
到2025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5)住宿会展:不得主动提供六类一次性用品
全市宾馆按照《北京市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要求,不得主动提供六类一次性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根据实施情况逐步扩大目录范围,并将实施范围扩大至民宿。
(6)农业生产:推广使用0.014毫米(含)以上地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市农村地区推广使用0.014毫米(含)以上地膜,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和农膜残留检测,采取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组织回收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废弃育苗盘和节水灌溉材料等农业塑料废弃物。
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政府支持、市场主导的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据悉,北京市加快推动建立“1+1+N”的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法规保障作用日益凸显;《行动计划》的统筹作用初步形成;“N”项专项工作方案、标准不断补充完善,目前专项工作方案已出台10项。部分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区级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例如,延庆区以城乡环境整治为契机,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旅游诚信经营专项行动。平谷区成立区级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工作专班,计划率先实现在镇乡和农村集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