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违规进口申报致关税漏缴 下属公司年内频频违规被处罚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近日,鲁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化工”或“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鲁溪聚碳酸酯公司”)因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向海关申报进口双酚A货物时未如实申报相关税费,导致关税遗漏而受到处罚。
同时,鲁西化工公司在这一年中因许多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今年年初以来,鲁西化工至少有12家控股子公司和2家子公司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聊城海关认为,鲁西化工和鲁西聚碳酸酯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根据相关处罚规定,鲁西化学和鲁西聚碳酸酯公司分别被罚款1.1万元和1.2万元。
记者通过征信中国、企查查等渠道了解到,自2022年以来,鲁西化工旗下,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鲁西聚酰胺公司”)、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下称“鲁西装备公司”)、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西新能源装备公司”)等12家控股子公司和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控股子公司因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根据聊城聊城市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出具的(鲁聊新)应急罚﹝2022﹞9号、14号和26号等多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统计,6月27日,鲁西化工旗下共有13家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被聊城市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处以罚款,罚款总额为114.75万元。
此外,聊城市应急管理局今年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鲁西化工子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根据(鲁聊)应急罚[2022]123、127号等行政处罚文件,被处罚企业包括鲁西聚碳酸酯,鲁西聚酰胺公司和鲁西双氧水公司等9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