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盘谋划,有序推进“双碳”目标落地
已有人阅读此文 -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要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能源低碳转型;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对此,来自石油和化工行业的部分代表委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任务目标:责任重大使命担当
谈到如何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受访的代表委员们普遍感到责任重大,任重道远。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刘中民告诉记者,“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双碳”目标的实现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金陵石化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春生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但目前“双碳”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存在立法与政策实施相脱节、下位法缺乏上位法依托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永林认为,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但其在市场影响力、政策衔接、法规建设及交易涉税等环节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我国能源碳排放占碳排放总量的80%左右,实现“双碳”目标,能源企业责任重大。
“但目前能源企业发展面临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行业竞争加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加速,内部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等多重困难,这些因素导致企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技能大师、茂名石化首席技师张恒珍表示。
发展步调:先行示范全国一盘棋
对于目标实施步骤,代表委员们也有话说。
刘中民告诉记者,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很大差别,整体上实现“双碳”目标,应建立在各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
刘中民建议,首先,从全国一盘棋的高度,在系统性布局的基础上,遴选代表性区域优先开展“双碳”综合示范,验证一批多能融合技术并开展集成示范,为全国同类型区域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方案,以点带面带动全国同类型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其次,优先选取青藏高原、陕西榆林、山东省和辽宁省开展多能融合综合区域示范。这些地区代表不同的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其中青藏高原是生态固碳与清洁能源输出地的负碳区,陕西榆林是化石资源富集区低碳化发展的减碳区,山东省是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绿色增长的去碳区,辽宁省是高碳排放产业转型升级的控碳区;再次,对于先期进行“双碳”综合性示范的区域,应根据区域特色给予相应的鼓励性政策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中科炼化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吴惜伟认为,“双碳”战略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复杂的工程,不可能简单靠下任务、摊指标就能实现,应科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中抢占先机。
他建议,一要正确理解中央精神,切忌采取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一刀切”、运动式“减碳”,甚至暂停所有新项目审批。二是加大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的推进力度,应先立后破,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对一些工艺先进、技术领先、节能低碳、能顶替进口的项目审批进度,同时有序淘汰现有落后产能。三是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能源管理,采取奖惩、限制等措施,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效水平。四是加快推进石化行业集约式发展,建设高度集中的大型世界级炼化一体化石化工业区。
落实前提:政策先行健全体系
关于如何加快“双碳”目标的落地落实,代表委员们从国家层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张春生指出,针对当前存在的“双碳”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立法与政策实施相脱节、下位法缺乏上位法依托等问题,国家应完善碳税、碳交易等碳减排根本制度,构建国家统一管理和地方、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碳排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张春生建议,针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存在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配额分配仍需优化、推广应用范围较小等问题,要加快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机制,科学制定配额分配机制,适时将石化、建材、钢铁等行业纳入碳市场,设计更多的交易品种和准入机制。
针对当前传统能源行业依然是国家经济发展重要支柱的现状,张春生认为,要科学把握、鼓励支持传统能源企业主动转型升级,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税收补贴、产业规划、碳配额投放、绿色金融等相关政策。
李永林谈到,要完善碳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还需制定更加科学的核查和数据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和完善碳排放的监测报告核查(MRV)体系,设定更加科学的实测值测算方法,强化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管力度,增强对数据造假行为的惩罚力度,确保更加公平的数据统计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茂名石化执行董事尹兆林强调,实现“双碳”目标要坚持两手发力,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地结合起来,共同发挥效应。建议出台财税政策,减少企业推动洁净能源发展的资金压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尹兆林认为,应将新能源产品纳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享受范围,提高优惠比例。比如,将企业生产销售绿氢产品纳入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恢复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并将洁净能源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比例提高到100%。同时,对纳税人因生产销售洁净能源产品带来的收入,比照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模式减免企业所得税,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华谊集团总裁王霞提出3点建议:一是出台符合国家资源禀赋、符合行业特点的产品能效及碳排放标准,指导各地各企业有序开展减排工作,推动行业建立能效标杆产品及激励机制。如税收激励、用电保障、新项目审批鼓励标杆值等,指导行业制定能效达标计划,推动行业能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要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的政策支持力度,成立专项基金和重点实验室,支持将二氧化碳转为化工原料技术的重点攻关,集中资源,重点解决碳排放的核心技术。
三是政策引导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将节能减碳知识软件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通过打造数字化低碳示范园区、数字化低碳工厂,加快相关数字化成果的推广。
关注重点:着重发展新能源
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表示,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进程中,以光伏、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无疑是其中的主力军。过去10多年来,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了90%以上,成为全球最经济的发电方式。我国光伏发电成本也已降到0.3元/千瓦时以内。预计“十四五”期间将降到0.25元/千瓦时以下,低于绝大部分煤电。如果进一步考虑生态环境成本,光伏发电的优势将更加明显。
他认为,从减少碳排放来看,目前我国已形成了200吉瓦左右的光伏系统产能,其产品每年发出的电力相当于1亿吨原油输出的等效能量,而消费1亿吨原油大约会产生3.5亿吨碳排放,生产200吉瓦光伏系统大约会产生1050万吨碳排放。也就是说,制造光伏系统每产生1吨碳排放,其产品发电后每年将减少33吨碳排放。
尹兆林建议,应加快完善氢能源产用支持政策。因为氢能具有能量密度高、零碳排放、通过氢燃料电池转换效率可达60%~80%等优势。随着氢燃料电池、氢内燃机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氢能将成为交通领域低碳化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在大型公交、重卡、轮船等高耗能、高排放交通运输工具绿色能源替代方面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石化钢铁行业副产氢气总量大、纯度高,可以制备适用于氢燃料电池、氢内燃机所需的高纯氢。
张恒珍建议,要优胜劣汰发展绿色产业,动态更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继续提高重点区域标准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在保障国家需求前提下,推进过剩产能压减,实施传统行业技术设备更新升级和绿色化改造;实施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整合取消一批不达标工业园区,倒逼产业体系向高端智能发展,产业链向后端延伸。
全国人大代表、联泓新科董事长郑月明认为,当前我国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势头较好,但存在产业链周期错配、供应链不稳定导致装机量不及预期等问题,还需要在推动产业规划落地落实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为实现“双碳”目标,他建议出台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更明确的装机和进度目标,加强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材料、应用等方面的创新和攻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