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新政支持化工新材料产业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近日,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出台《关于支持化工新材料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从加大资金支持、着力为企业减负等方面,优化园区产业支撑体系,推进化工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增强化工产业核心竞争力。
据了解,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将从加大资金支持、激励企业创新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培育行业优势企业、着力为企业减负、强化高端人才支持等八个方面,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改造,实行产业白名单制度,在符合省市级相关部门要求条件,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等。
在培育行业优势企业方面,园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至300亿元规模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化工新材料生产企业,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扶持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对化工新材料生产企业,经认定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在加大资金支持方面,园区设立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20亿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募集、分期到位原则,首期5亿元,政府出资不少于2.5亿元,争取省、市产业基金跟投;设立化工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每年1亿元,重点支持现有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和新引进的落地项目及企业运营补贴、人才激励等。
在激励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园区鼓励研发创新,重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级重大专项的主持单位,按照国家支持资金的50%予以配套,特别重大的创新载体给予综合支持,配套额度最高1亿元;在强化高端人才支持方面,实施高端人才奖励,根据产业高端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资收入所在的不同范围,给予相当于其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对市及以下财政贡献的1.5倍到2倍奖励。
同时,园区将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成立专业招商机构,引进化工新材料项目优先布局;谋划化工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保障产业建设用地需求,实行项目建设手续代办制;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通过美国、欧盟等国际认证的化工新材料,每个品种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园区还将采取“基金+资金”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机构和个人引进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额度,核定不同奖励标准,并采取给予企业年度电费补助等多种方式着力为企业减负,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以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控执法检查频次,规范执法检查程序,严肃执法检查纪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