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握指成拳”提高能源资源产出效益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重新明确了“两高”行业范围,通过总量控制、闭环管理推动“两高”行业存量变革,同时要求统筹谋划、精准用好“十四五”能耗增量,支持非“两高”行业用能保障,新增原料用能不纳入各市能耗双控考核。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为山东非“两高”行业的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和传统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带来机遇。
涉化“两高”行业认定有变化
《通知》明确了三部分内容:总量控制、闭环管理,推动“两高”行业存量变革;强化统筹、畅通渠道,支持非“两高”行业用能保障;压实责任分工、科学考核,坚决完成节能减煤任务目标。
山东省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通知》公布的“两高”行业范围,是在省政府原定的16个“两高”行业基础上,按照国家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做出的进一步调整。调整后,该省两高“行业”仍为16个,但部分行业内容发生了变化。如涉及化工的几个行业中,原甲醇行业调整为煤制液体燃料,并增加了烯烃、乙二醇;将原氯碱、电石、醋酸3个行业整合为基础化学原料,具体包括氯碱、电石、醋酸、黄磷。
据了解,为摸清底数,山东省从去年下半年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16个“两高”行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本次《通知》要求,建立并动态调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和“两高”行业企业清单,在此基础上对省内“两高”行业进行规范。
强化“两高”行业用能管理
在调整“两高”行业清单的基础上,山东省同时强化其用能预算,加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煤目标评价考核力度,坚持合理用能,不得无序用能。
《通知》要求,严守“两高”行业能耗煤耗只减不增底线,明确16个“两高”行业新上项目必须落实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且替代源必须来自“两高”行业项目,确保“两高”行业能耗煤耗只减不增。《通知》明确,实行“两高”行业闭环管理,通过关停和改造提升腾出的“两高”行业能耗和煤耗指标,只能专项用于新上有利于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两高”项目建设。非“两高”行业挖潜腾挪的能耗煤耗,不得用于“两高”项目建设。
山东省明确,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设定全省及各市能耗双控和压煤任务目标,优化考核频次,确保既要压实各级责任,又忌简单实施年度考核。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各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新增原料用能不纳入各市能耗双控考核。
对新建炼化、焦化及轮胎项目,山东省将实施提级审批,由省级核准或备案。新增年综合能耗超过5万吨标准煤“两高”项目,须提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委窗口指导。国家布局山东省的“两高”项目单独下达的能耗煤耗指标,可按国家规定用于项目建设。该省一位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上述举措将推动基础化工原料产业的“腾笼换鸟”,通过上大压小、汰弱培强加快转型升级。
推动资源要素向高端转移
根据《通知》要求,该省将统筹谋划、精准用好“十四五”能耗增量,规范省级留存部分能耗指标使用,科学合理使用分配各市部分能耗指标,鼓励各市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法规制度倒逼落后用能企业退出。其中,山东将明确统筹用好3550万吨能耗增量指标,1500万吨能耗指标分配各市,其余省级留存使用。省级留存指标重点支持非“两高”项目建设,对于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重大“两高”项目,可采取“过桥”方式支持,但必须按期返还。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还提出制定实施“两高”行业产能整合能耗煤耗保障工作方案,明确高耗能行业跨区域转移时,整合腾出的能耗煤耗指标,分行业按照不同比例实行有偿收储。除焦化、煤电等行业合理确定省级收储和市级留存比例外,其他“两高”行业按照各50%比例确定。过去几年,该省有部分焦化产能跨省转让到内蒙、陕西等地,就腾出了一些指标。
业内专家指出,近期各地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陆续启动一批重大项目,通过投资拉动稳定经济发展基本盘,集聚资源要素提高能源资源产出效益至关重要。而“要素跟着项目走”一直是山东着力完善的机制。不久前山东省政府下达了2022年省重大项目名单,实施和准备项目多达600个,其中化工项目及化工装置配套项目数量超过104个。本次出台的《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确保资源要素集中到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新能源材料等高端化工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