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移动支付不等于“拒现金”
已有人阅读此文 - -据报道,网联清算平台数据显示,春节假期前五天,网联平台共处理跨机构网络支付交易62.36亿笔,金额4.20万亿元,同比增长5.30%和11.58%。其中,餐饮、娱乐、购物等是假期消费的主要场景。
随着扫码支付、银联闪付、网上支付等方式的兴起,很多人已可以“一部手机走天下”。这既表明移动支付日益受到普通消费者的喜爱,也显示出国内移动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步,移动支付服务延伸至公共交通、菜市场、便利店、居民水电缴费、就诊预约缴费等各类高频的民生领域,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便利。
不可否认,使用现金支付的成本高,特别是商家需要花费时间去清点和保管现金。而且,现金支付还有安全方面的问题。但仍然有许多人保留着使用现金支付的习惯,这是消费者和商家的自由选择。前一段时间,国内多地个别经营场所出现拒收现金的行为,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现金。这不仅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而且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利选择任何一种结算方式进行消费。提倡移动支付,并不等于“拒现金”,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正因如此,央行已多次专项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也就是说,移动支付成主流,但仍须善待现金支付,应将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交给消费者。有关方面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扩展移动支付业务的同时,不能拒收现金。可以预料,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多种支付结算方式将在我国并存。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类支付结算方式的宣传推广,让更多公众了解各种“无现金”支付结算方式的特点,促进“互联网+消费”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公众支付结算习惯,包括使用现金支付的习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