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8月1日起,金华城区农贸市场执行最严“限塑令”!
已有人阅读此文 - -每天买菜你是不是会用摊贩提供的免费塑料袋?但你知道劣质塑料袋危害有多大?7月31日,从市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8月1日起,金华城区农贸市场全面执行“限塑令”,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禁止使用标识不规范塑料购物袋。
一场史上最严“限塑令”覆盖城区农贸市场,你准备好了吗?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严格执行并加快落实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治塑文件规定,我市在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开展限塑集中治理行动,力争实现两项整治目标: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内全面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第一批、第二批“五化”改造的农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厚度大于0.025毫米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推广使用符合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其中,“三禁止”具体有哪些内容?据介绍,禁止销售、使用“三无”塑料袋(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执行标准等标识);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使用有毒有害塑料制品。
自全省农贸市场“限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以农贸市场“限塑”为切入点,推进全域化“限塑令”执行。目前,已有159家农贸市场列入专项整治范围,并完成整治任务。通过向农贸市场内每位经营户发放“限塑”告知书、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市场主办方和市场经营户为“限塑”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目前,全市159家农贸市场共与经营户签订“限塑”承诺书10192份,实现经营户全覆盖。
目前,73家市场建立可降解连卷袋销售点,配备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扫码机231台,共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82.2万只、布袋子1.6万只、菜篮子1019个。通过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集中执法等方式,开展农贸市场违规销售塑料购物袋行为的集中打击,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塑料制品的销售流通。截至目前,已开展39次农贸市场“限塑”专项执法检查, 出动执法人员862人次。针对检查反馈的问题,共约谈市场负责人和经营户269人次。
《浙江省生活垃圾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销售有关塑料制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倡议:重拎菜篮子,多提布袋子,选用绿色环保购物袋;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吸管等塑料制品;拒绝过度包装,减少资源浪费,减轻环境污染;尽量少点外卖、减少使用外卖餐具;出门自带水杯等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树立绿色生活、环保选购的正确观念,选用环保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