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强化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异动应对
已有人阅读此文 - -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部分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一些品种价格连创新高,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
《行动方案》要求,要做好大宗商品价格异动应对,加强对大宗商品市场动态和价格形势的跟踪分析,深入研判输入性影响,及时提出储备、进出口、财税、金融等综合调控措施建议。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十四五”时期要加快补齐短板,以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为重点,健全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完善调控工具箱,强化政策配套,提升保供稳价能力和水平。
《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对铁矿石、原油等大宗商品市场动态和价格形势的跟踪分析,推动有关方面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图为在江苏油田花瓦采油班站,采油机组在工作中 新华社图
密切监测大宗商品价格走势
《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对铁矿石、铜、原油、天然气、玉米、大豆、食用油等大宗商品市场动态和价格形势的跟踪分析,深入研判输入性影响,及时提出储备、进出口、财税、金融等综合调控措施建议,推动有关方面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记者注意到,5月23日上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召开会议,联合约谈了铁矿石、钢材、铜、铝等行业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重点企业。
会议指出,有关监管部门将密切跟踪监测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大宗商品期货和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排查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坚决依法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散播虚假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本轮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大涨,受到冲击最大的是下游行业,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家电、包装、化工和造纸业等行业,这些行业又以中小微企业受冲击最为严重。
连平认为,这些中小微企业先是在疫情最严重期间承受较大损失,当前又因为议价能力弱而难以转移通胀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因此有必要对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建议加大力度对受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减税、免税或者延期缴税等措施。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价格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截至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
与此同时,科学定价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政府定价机制。
通过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和收费负担,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已累计为全社会减负超过1万亿元。
有效保障粮油肉蛋菜果奶等供应
《行动方案》指出,要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落实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要求,坚持“调高”与“调低”并重,注重预调微调,完善突发应急调控机制,提升调控能力,有效保障粮油肉蛋菜果奶等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与此同时,要建立价格区间调控制度,健全以储备调控、进出口调节为主的调控手段,加强生猪等重要民生商品逆周期调节。强化价格与补贴、储备、保险、金融等政策的协同联动。
4月份,国内消费需求继续恢复,物价运行总体平稳。从同比看,CPI上涨0.9%,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7%,降幅与上月相同,影响CPI下降约0.14个百分点。食品中,猪肉价格下降21.4%,降幅比上月扩大3.0个百分点。
前述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全国大市场不断发展壮大,重要民生商品供给保障能力大幅提高,价格运行总体平稳。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仍然面临诸多风险挑战,此前的非洲猪瘟和新冠肺炎疫情对部分商品的生产流通和价格造成一定冲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为提升保供稳价能力和水平,《行动方案》提出三项重点举措:
一是健全价格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增强保供稳价工作的前瞻性,牢牢把握主动权;
二是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完善突发应急调控机制,健全以储备调控、进出口调节为主的调控手段,丰富和优化政策工具箱;
三是坚持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不动摇,着力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筑牢保供稳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