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开出环保行政处分决议书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的朝环保罚字[2018]5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福利康塑料厂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5000元。
朝环保罚字[2018]5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9月4日,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福利康塑料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致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完全处理直接排放。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朝阳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已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8年9月7日前完成改正,同时对其处以五千元罚款。
来源:中国塑料技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