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测试结果,含有PA6的多层薄膜是可以回收的
已有人阅读此文 - -德国《包装法》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并对违规行为处以巨额罚款,其影响非常大。基于扩大生产者责任的原则,其本质是任何负责将包装产品投放市场的一方,必须为其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支付费用。该费用按公斤计算,并根据材料的类型而有所不同。因此,不仅公司热衷于使用可回收的包装,该法律也刺激了包装材料的使用。
材料根据可回收性的 "最低标准 "进行分类,制定该标准是为了提供一个统一的框架来确定材料的可回收性。最低标准每年都会更新。然而,迄今为止,例如PA6在薄膜和PE-LD的包装废物流中一直被列为 "不相容 "的成分。
化工巨头巴斯夫决定是时候再看看PA6到底有多大的不相容性了。
该公司委托Institute cyclos-HTP GmbH进行了一系列测试,旨在重新评估消费后包装废物中共挤PE/PA6多层薄膜结构中的PA6的可回收性。然后,巴斯夫计划将这些结果作为重新评估PA6分类的基础。
根据测试结果,Institute cyclos-HTP能够证明由PE/PA6制成的多层薄膜符合PE薄膜流的回收。这是对原包装薄膜中PA6含量高达30%的情况进行的分析。
“我们很高兴cyclos-HTP能够为重新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与cyclos-HTP协调的Ultramid®挤压聚酰胺技术支持高级经理Rolf-Egbert Grützner说,“现在是时候纠正将PA6以及相关的PA6/66共聚酰胺归类为'不相容'污染物的做法,并将其置于坚实的最新证据上。"
除了确认PA6可以在柔性聚乙烯包装的废物流中进行回收之外,cyclos-HTP还将包含所谓的相容剂以及高达30%的PA的PE/PA6多层薄膜归类为完全可回收材料。相容剂确保了两种聚合物的均匀混合,这两种聚合物在这些比例下通常是不相容的,尽管由于PA6在实际废物流中会稀释,这并不是绝对必要的。巴斯夫表示,这使得PE/PA废料混合物的 "膜对膜"方法成为真正的回收选择,包括制造 "新 "单层薄膜。
经认证的相容性适用于新的注塑和吹塑薄膜应用。
研究所cyclos-HTP有限公司负责生态设计和开发项目的Roland Bothor博士说:“对我们来说,以分析材料中PA6的含量作为工业聚乙烯回收物的性能水平表现的参考,其带来的积极贡献令人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