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焦化产能置换方案征求意见
已有人阅读此文 - -日前,《云南省焦化产能置换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意见提出的“到2017年,焦炭控制在2200万吨以内”总控目标,以2016年底实有焦炭生产企业产能2004万吨为基数,按照“消化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以及云南省化学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提出的“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确保云南焦化产能与市场需求相匹配,总产能控制在1950万吨以内。
《方案》就产能核定提出界定。合规产能包括:2020年及以前建成且2020年12月31日在产的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上产能,以及2016年及以后经省级公告退出产能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内关闭或因转型升级、政策性关停没有列入公告产能。合规产能以同时具备备案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的产能进行核实确认。无效产能包括:违法违规产能和2015年及以前列入省焦化去产能任务的、享受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退出的产能,以及“国发〔2009〕38号”印发后3年内备案至2020年12月31日还没有履行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并停建5年以上和建成项目没有经过环评验收的产能、未落实产能指标置换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备案项目的产能。
《方案》提出,原则上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碳化室高度4.3米焦炉产能置换,全省不再保留碳化室高度4.3米的焦炉,2025年不再进行产能置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