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拟补助项目公示
已有人阅读此文 - -12月6日,浙江省对2021年度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进行了公示。
按照认定奖励类型,该目录中的项目共分为两部分:技术水平国际先进且打破国际垄断、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或打破国际垄断。
1.技术水平国际先进且打破国际垄断的项目
其中,技术水平国际先进且打破国际垄断的项目仅有一个,为浙江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下称凯圣氟化学)的电子级氢氟酸项目(下称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同时它也是化工新材料项目。
2.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或打破国际垄断的项目
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或打破国际垄断的项目一共有12个。其中,化工新材料项目一共有6个,分别是:
(1)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下称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2)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导体集成电路级四甲基氢氧化铵显影液项目;
(3)浙江孚诺林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动力电池用粘结剂聚偏氟乙烯材料项目(下称PVDF粘结剂项目);
(4)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电叶片芯材用高强度低吸胶聚氨酯发泡材料项目;
(5)纳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低镉含量量子点膜项目;
(6)纳诺科技有限公司的气凝胶保温毡项目;
上述六个项目与锂电有关的一共有两个,分别是锂电池电解液项目、PVDF粘结剂项目,这两者与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均属于氟化工领域,其余则分布在电子化工新材料、聚氨酯材料等其他领域。
图1 2021年省重点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拟补助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