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四川两大机场“禁塑”!
已有人阅读此文 - -日前,《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民航行业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正式出台,明确提出明年起双流、天府机场在航站楼、停车楼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航站楼商超、餐饮、旅客休息区等区域禁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包装袋等,到2022年底干线机场航站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减少90%。
干线机场航站区广泛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到明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减少90%
据了解,《行动计划》提出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多元参与,多方共治;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绿色与服务、绿色与安全的关系,把塑料污染治理作为推动机场集团绿色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区域塑料污染,确保机场禁限塑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行动计划》主要目标,到2022年底,干线机场(一般是指年吞吐量千万级的主干线路机场)航站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减少90%,替代产品得到推广。而到2025年底,货运包装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减少60%以上,集团下辖机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费强度较2020年均大幅下降,替代产品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等垃圾收运分类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100%,固废智慧化、专业化、规范化处理能力显著增强。
违规提供使用塑料制品 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记录
围绕实现目标,四川省机场集团确立了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加强垃圾分类收储运、优化新模式新业态三项重点任务,推进机场禁限塑工作。这些重点工作措施将从明年起率先在成都双流、天府两场实施,从2023年起实施范围扩大至省机场集团下辖的广元、西昌、达州、攀枝花等所有机场。
省机场集团要求各公司、机场要高度重视民航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各区域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和问责。
同时,各公司、机场要结合实际,制定民航禁限塑实施规章细则,提出差异化、特色化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机场商超、餐饮、货运等领域塑料污染防治管理和评价标准,完善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再生塑料使用用途。探索实施商户、供应商、驻场单位等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提供、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民航局印发的《民航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计划(2021-2025年)》明确,2023年起实施范围将进一步扩展至全国机场及国际客运航班。机场禁塑令实施,以纸代塑已是必然。关注2022第18届广州国际纸展暨以纸代塑展,30多位行业专家、企业高层、行业分析师,以纸为媒,解读政策,分享可行性经验,助力纸业人获得更多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