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替代搜索 塑料超级搜索
网站地图
搜资讯搜物性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11月起可缓缴税款

已有人阅读此文 - -
搜料网资讯:

      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

  会议明确,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税款按50%缓税。另外,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预计缓税总额170亿元左右。上述缓税措施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

相关文章!
搜料网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搜料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搜料网”独家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致电400-6700-720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搜料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