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继续对美国产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
已有人阅读此文 - -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公告,自2021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具体美国公司税率如下:奥升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31.4%,英威达有限责任公司25.2%。 其他美国公司37.5%。
2009年,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美国公司25.2%-37.5%、意大利公司5.3%-20.9%、英国公司20.9%、法国公司20.9%、台湾地区公司20.9%,实施期限为自2009年10月13日起5年。
2015年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15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2020年10月12日,应中国大陆聚酰胺-6,6切片产业申请,商务部决定自2020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对原产于意大利、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