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规范“618”短信营销:“默认”用户同意就擅自发送 属违法侵权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自5月下旬以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现部分电商平台企业未充分核实注册用户意愿,“默认”用户同意,擅自发送“618”商业营销短信,引发相关用户投诉,违反《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侵害用户合...
随着“618”年中商业营销活动临近,部分电商平台违规发送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开始呈现上升态势。
工信部网站6月15日发文称,近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专门召开行政指导会,警示电商平台企业规范营销短信发送行为,强化行业自律,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主要电商平台企业参加了会议。
工信部表示,5月下旬以来,信息通信管理局发现部分电商平台企业未充分核实注册用户意愿,“默认”用户同意,擅自发送“618”商业营销短信,并指出此举违反《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侵害用户合法权益。该局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尽快遏制垃圾短信蔓延趋势。
在上述文章中,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指出,严控垃圾短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主体责任。
自5月下旬以来,该局发现部分电商平台企业未充分核实注册用户意愿,“默认”用户同意,擅自发送“618”商业营销短信,引发相关用户投诉,违反《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侵害用户合法权益。
而随着“618”年中商业营销活动临近,部分电商平台违规发送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开始呈现上升态势。
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警示电商平台企业规范营销短信发送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据悉,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主要电商平台企业,以及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参加了会议。
工信部要求,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落实各自主体责任,主动从事前审核、事中监测和事后处置等各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把好通信资源关,尽快遏制垃圾短信蔓延趋势。
会上,相关企业郑重承诺将严格落实垃圾信息治理相关要求,全面自查自纠,并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用户服务,确保在短期内取得实效,不断提升广大用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去年8月31日,工信部公布的《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语音呼叫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上述条款者,将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情节恶劣的,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回收相应码号资源。
意见稿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的,应当确保有关用户已同意或请求接收,并保留用户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