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替代搜索 塑料超级搜索
网站地图
搜资讯搜物性
搜料网资讯:

11月25日,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该局已印发《关于全省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

《通知》按照2020年、2022年两个时间段,分地区、分时间、分领域提出了四川省公共机构塑料制品禁限目标。

到2020年底,省直部门及所属公共机构、成都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其他市(州)的党政机关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地级及以上城市所有公共机构。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开展“禁塑”摸底调研工作,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级公共机构积极选用可降解或其它环保替代品。实施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有效开展“禁塑”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健全专项督查机制,着力构建职责明确、措施有力、正向激励、负向惩戒的督查工作体系。

禁塑目录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包括购物袋、日用塑料袋和纸塑复合包装袋等。含有以上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和吸管等。

这是继海南(自贸港定位)之后,第二个省份明确禁止降解剂的做法,即便四川本次通知仅仅局限于公共机构部门。此番决策,或许是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先带好头,下一步视情况推广开去。

过去数个月来,全国30多个省市区陆续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文案大同小异,均使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盒”,至于何为“可降解”并未进一步明确。

7月2日,四川省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也是使用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袋、餐盒、吸管,全文未对“降解”制品做进一步阐述。

相关文章!
搜料网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搜料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搜料网”独家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致电400-6700-720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搜料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