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发布,明确废塑料可回收范围
已有人阅读此文 - -日前,《福州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其中,末端处置环节明确了再生资源智能分拣中心应当精细分拣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纺织物、废木料、废弃电子电器等7大类可回收物。经机械压缩打包后,运往专业化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处置。
废塑料一般可回收物:食品包装塑料瓶(矿泉水、饮料、酱料、食用油等),PE塑料(洗发水、沐浴露、洗洁精、护肤品等日化用品包装瓶、空药瓶)、其他标有1-7循环回收标志的塑料、水桶、塑料管、塑料桌椅、塑料框箱、塑料框、塑料衣架、施工安全帽、亚克力板、塑料卡片、KT板......
低值可回收物是指生活中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在垃圾投放过程中易混入其他垃圾,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集中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废玻璃类、废木料类、废塑料类、废织物类等固体废弃物。
废塑料低值可回收物:泡沫塑料、橡胶(桌垫、杯垫、雨衣等)、塑料包装盒、塑料玩具(塑料积木、塑料模型)等。
此外,部分垃圾品种由于受到污损或使用场景特殊等原因,不宜列入可回收物的生活垃圾品种。塑料类主要为污损的塑料袋、一次性手套、沾有油污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