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提高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门槛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近日,《陕西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出台。《方案》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重点地区第一批高耗能产业产能100%达到能效基准水平,30%达到整体能效基准。
该计划确定了8项关键任务,分别是确定高能耗行业的关键领域;建立企业能效清单;按类别推进项目提标达效;鼓励企业转型升级;依法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制定技术改造实施计划;稳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在确定高耗能产业重点领域方面,《方案》提出要逐步有序地在重点行业实施节能减排。第一批重点聚焦能源效率消耗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具体包括石油,煤炭和其他燃料加工业(涉及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和煤制乙二醇五个关键领域)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涉及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9个重点领域)、非金属矿产品行业等,共五大行业25个重点领域。
在依法推动落后产能方面,《方案》强调,新建炼油项目应实施减产置换。严禁建设1000万吨/年以下的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的催化裂化装置、100万吨/年均以下的连续重整装置(包括芳烃抽提)和150万吨/年以下的加氢裂化装置。依法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
新建电石项目要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推动单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和开放式电石炉。加快10万吨/年及以下电石装置加快退出。淘汰内燃式电石炉,引导长期停产的无效电石生产能力主动退出。
在有机化工原料制造行业,严禁新建80万吨/年以下的石脑油裂解乙烯装置。加快30万吨/年及以下乙烯装置和单系列60万吨/年及以下对二甲苯装置淘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