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鼓励投资古雷石化基地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出台《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投资古雷石化基地石化及配套项目的实施意见》,吸引企业到古雷投资发展石化产业项目。
《意见》提出:一是推动企业前期工作。建立市级层面项目环境容量指标购买协调机制,市级存量指标优先保障古雷重点项目,存在较大缺口的积极争取省里统筹支持;将石化园区内规划涉及到的项目用地、区域用海和项目用林指标,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列入年度计划指标和布局规划,给予优先安排解决;明确全市能耗增量指标向古雷倾斜,积极争取古雷能耗单列考核。
二是降低企业投资成本。首先,对用地节约集约的石化龙头项目,按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作为起始价;对集约用地的符合当地产业规划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项目所在地土地对应地类基准地价的70%执行。其次,对入驻的产业关联生产性服务企业按实际到资额给予奖励;对于符合产业规划的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给予奖励;对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的投产项目给予奖励。
三是保障企业后期权益。对落户投产古雷的项目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以及对水、电、港口规费、码头装卸仓储、管廊、热电、天然气等收费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