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塑料微粒”限制使用通报,将在所有化妆品中完全禁止微塑
已有人阅读此文 - -新草案规定,混合物中塑料颗粒的浓度不得超过0.01%w/w,这相当于禁止在混合物中使用塑料颗粒。所覆盖的合成塑料微粒的尺寸也有所增加,颗粒从 1 纳米 (nm) 增加到 0.1 微米 (m),纤维状颗粒从 3nm 增加到0.3 m。新草案还要求,当产品含有合成聚合物颗粒时,应在标签、包装、安全数据表或包装说明上注明。(生物)可降解、水溶性、无机和天然聚合物微粒不在限制范围内。
在草案正式公布后的20天内,欧盟将禁止销售未指定过渡期的含有微珠的产品和含有塑料微粒的产品。对于其他含有塑料颗粒的产品,销售禁令的实施将推迟4至12年,具体视相关产品而定。
新草案还将驻留类化妆品纳入限制范围,涉及护肤品、香水和唇部护理产品,并设定了6-12年的过渡期。一旦新法规实施,这将意味着欧盟将完全禁止在所有化妆品中使用微塑料。
对于香水和驻留类化妆品,该提案给出了6年的过渡期。对于唇部护理产品,提案给予12年的过渡期。许多NGO表示,这一过渡期太长,不排除后期会进行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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