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粘胶纤维行业标准条件发布
已有人阅读此文 - -为能够更好地推动粘胶纤维产业链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完成可持续性身心健康,国家工信部近日公示《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和《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强调,贴近或超过环境承载力的地域基本建设粘胶纤维新项目,务必推行关键空气污染物排污相等或减药换置,选用先进工艺和环境污染控制系统最大限度降低空气污染物排污。七大关键河段主流沿岸地区,要严控此类新项目环境风险,布局调整生产制造设备及危化品仓储物流等设备。
禁止新创建粘胶长丝新项目。严控新创建粘胶短纤维新项目,新建项目务必具有根据独立开发设计取代传统式棉浆、木桨等新式原料,并完成浆粕、化学纤维一体化,或有着与新创建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原料产业基地等条件。激励和适用目前粘胶纤维制造业企业总体拆迁进到工业区。新建项目应进到历经整体规划环境危害点评的产业园。
扩建工程粘胶纤维新项目,要灵活运用資源和电力能源,执行绿色制造和循环利用。激励和适用目前粘胶纤维公司根据技改项目取代落伍生产能力,优点公司并购,提高产业链市场集中度和总体市场竞争力。总生产能力要做到:持续纺粘胶长丝年产量10000吨及之上;粘胶短纤维年产量80000吨及之上,商品差异化率高过30%。
为促进领域技术性发展和产品研发,容许粘胶纤维公司、科研院所等企业基本建设一条用以检样或小试的年生产能力不超5000吨、商品差异化率高过90%的生产流水线,关键用以技术性科学研究、产品研发等。
《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合乎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制造业企业的名册公示申请办理工作中每2年进行1次。
来源于:中化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