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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走私“洋垃圾"

       什么是“洋垃圾”?简单点说,就是禁止进境的国外废物。“洋垃圾”在国内流转、加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和人民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中国海关切实履行“国门卫士”职责,扎实开展“蓝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洋垃圾”等危害国家生态安全的走私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大连海关退运“洋垃圾”

 
      大窑湾海关退运28吨“洋垃圾”。12月2日,在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辖区口岸,一艘载着被退运28吨“洋垃圾”的国际货轮缓缓驶离大窑湾港码头。


 

这批退运的“洋垃圾”是大窑湾海关关员在现场查验时发现的。该集装箱满载着废旧电池、废旧电子游戏机等废旧电子元器件,在开箱查验过程中迸发出极其刺鼻的气味,海关关员初步判定疑似为“洋垃圾”。经权威部门鉴定,确认为我国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大窑湾海关依法责令货主将该票货物退运出境。


 

大连海关退运“洋垃圾”23.71吨。11月27日,23.71吨被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截获的“洋垃圾”在大连港码头退运出境。这票名为“皮革废碎料”的货物进境后,收货人迟迟未向海关申报,导致长期滞港,且收货人已处于失联状态。大窑湾海关关员在清理滞港集装箱时对该票货物进行开箱查验,经权威部门鉴定,该票货物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广州海关退运“洋垃圾”

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依法退运22.96吨洋垃圾。近日,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在辖区的珠江码头查获一批涉嫌通过伪报品名入境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该批货物由佛山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申报品名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再生粒”,重量约22.96吨,货值约19.22万人民币。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观存在异样,经取样送检并鉴定确认,该批货物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再生塑料颗粒及其下脚料,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该批固体废物已于11月22日依法进行退运处理。

      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退运255.84吨固体废物。该批固体废物由南海缉私分局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某货场查获,经鉴定确认主要是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线电缆杂件及外壳、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杂件及外壳和以回收铝为主的废五金电器杂件及外壳,均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要求当事人将该批货物退运出境。11月28日,该批固废从三山港码头退运出境。

石家庄海关退运1.05万吨“洋垃圾”
 

12月1日凌晨,在石家庄海关严密监管下,此前由该关查获的1.05万吨禁止进境固体废物,在唐山曹妃甸码头装船离港退运出境。该票货物向海关申报品名为“球碎铁矿”,经鉴定为球团矿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筛下料、落地料,掺杂有多种不同来源的含铁物料,实为多种物质的混合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也就是俗称的“洋垃圾”。根据相关规定,海关依法责令涉案企业将货物退运出境。

 

南宁海关退运近5000吨禁止进口固废

      日前,18个集装箱装载着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货轮缓缓驶离钦州保税港区码头。该批固废共计475吨,在南宁海关所属钦州港海关的监管下被整批退运出境。今年以来,钦州港海关已累计查获我国禁止进口的固废11批共4987吨。

青岛海关一次性退运4067吨“洋垃圾”

      近日,在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关员现场监管下,150个集装箱从青岛前湾港码头离港退运出境,集装箱内装载4067吨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氧化铁皮,企业入境时申报为铁精粉。这也是今年以来青岛海关退运的单票重量最大的一批固体废物。目前,后续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厦门海关查获7.41吨固体废物


      日前,厦门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来自香港的再生聚甲醛胶粒(POM),总重21.19吨。海关关员在集装箱后部、底部发现有多袋货物为两种性状颗粒混杂,混色差异明显,具有下脚料或边角料等固体废物特征。12月9日,经技术部门鉴定,该货物部分为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总重7.41吨。

 

江门海关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4.86吨


      近日,江门市某企业向江门海关所属鹤山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聚苯乙烯塑料颗粒(GPPS)”,数量为28.4吨。该关经过风险分析,认为该批货物存在较大走私固体废物嫌疑,下达布控指令。经关员现场查验,发现货物中有7袋混有浅黄色长条和粘连颗粒,疑似固体废物。经鉴定,该批货物夹带有4.86吨“聚苯乙烯塑料颗粒下脚料”,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此案已由海关缉私部门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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