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拟《细则》 塑料购物袋要免费
已有人阅读此文 - -日前,广东省清远市政府官网发布《清远市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称激励消费者少用塑料购物袋,内置环境保护购物袋、购物车等环境保护的买东西专用工具,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要保证有偿服务应用,可是严禁市场销售、应用薄厚低于0.025mm的塑料购物袋。
《细则》由广东省清远市商务厅、发展趋势和改革创新局、工商管理局等单位协同公布,激励消费者少用塑料购物袋,内置环境保护购物袋、购物车等环境保护买东西专用工具,并为消费者提够相对的便捷服务项目。激励商品零售场所出示合乎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规定的塑料购物袋代替品。
说白了商品零售场所,就是指全部出示商品零售服务项目的公司和个体户运营场所,包含向消费者出示零售服务项目的各种大型商场(店)、商场、农贸市场、技术专业批發和零售销售市场及其各种商品零售店面。
《细则》针对有偿服务应用的塑料袋,也作了明文规定,关键就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出示的,用以装盛消费者所买商品,具备提携作用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根据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目地,用以装盛散称生鲜配送、熟菜、面点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子,在其中用以装盛生鲜食品等食品类的塑料预包装袋子不可具备提携作用,且须合乎食品包装材料有关规范。
《细则》强调,严禁市场销售、应用薄厚低于0.025mm的塑料购物袋,严禁市场销售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塑料袋,有偿服务应用的塑料购物袋,务必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标准,外型加印(贴)达标塑料购物袋商品标示。
商品零售场制订塑料购物袋价钱“四禁止”
1.禁止售卖小于运营成本市场销售塑料购物袋;
2.不标出价钱或不按照规定的內容方法标出价钱市场销售塑料购物袋;
3.采用折扣或别的方法不按标识的价钱向消费者市场销售塑料购物袋;
4.向消费者免费或变向免费出示塑料购物袋。
来源于:我国塑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