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查处伪报再生聚丙烯颗粒 偷运者巧妙躲过刑事奖励
已有人阅读此文 - -浙江省一家模具公司把塑料废料破碎颗粒伪报为"别的初中级样子的再生聚丙烯颗粒",尝试从深圳市入关。
这个模具公司上月向深圳海关归属于董成鹏海关申报,从欧州丹麦進口一批名叫"别的初中级样子的再生聚丙烯颗粒"的货物。"再生聚丙烯颗粒"理当样子整齐,呈透明色色,可作为再生原材料,根据靠谱办理手续能够進口。
5月13日,该批货物储存在一个40尺海运集装箱内,达经一艘大中型货船抵达深圳盐田港。货物外包装盒的确像靠谱進口塑料颗粒包裝。但开启包裝后,里边的货物确是由黑白红黄等多种多样色调的块状和颗粒状塑料混和构成。显著便是固体废物,而不是历经生产加工提炼出的聚丙烯颗粒。中国海关接着将该批货物扣留。
偷运者了解法律法规规范未触刑诉法
深圳盐田出入境签证检验检疫责任人详细介绍,将涉案货物试品快速检测后基本评定,该批具体货物为废塑料,净重为19.9吨。
"依据在我国的法律法规,走私货废塑料20吨及之上,便做到刑事案规范。该批货物的背后工作人员十分清晰在我国的法律规范与规范,有意将固体废物依照贴近20吨的净重,装柜谎报偷运入关。"
现阶段,董成鹏中国海关已依据深圳盐田出入境签证检验检疫检验结果,将此案移交董成鹏中国海关缉私大队立案调查,待缉私单位交通事故结案后,涉案货物将被装运到技术专业企业开展无害化处理消毁解决。
依据在我国《刑法》要求,走私货固体废弃物罪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下列刑期,处以或是单罚款;剧情尤其比较严重的,处五年之上刑期,并罚款。
来源于:塑料新闻报道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