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止对日俄产三氯乙烯施行反倾销
已有人阅读此文 - -商务部7月11日公布《关于终止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公告》,自2016年7月21日起,对原产于乌克兰和日本的進口三氯乙烯所可用的反倾销措施停止执行。
2005年7月22日,商务部发布消息决策对原产于乌克兰和日本的進口三氯乙烯执行反倾销措施,执行限期为5年。2011年7月21日,商务部发布消息,决策保持对原产于乌克兰和日本的進口三氯乙烯的反倾销措施,执行限期为5年。
2015年10月9日,商务部公布所述反倾销措施将于2016年7月21日期满。中国产业链或意味着中国产业链的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相关机构可在该反倾销措施到期还款日六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向商务部明确提出期终复核申请办理。在公示要求的期限内,中国三氯乙烯产业链或其意味着未明确提出期终复核申请办理,商务部亦决策不主动进行期终复核调研。
来源于:中化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