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抽检13批次一次性塑料杯 1批次负重功能不合格
已有人阅读此文 - -据陕西质监局官方网站信息,2016年第二一季度,陕西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相关产品产品质量检验组织,共抽查了西安市、西安、汉中市、健康、宝鸡市、商洛地区13家制造业企业的13批号一次性塑料杯产品,经检测,综合性判断达标产品12批号。
此次抽查关键根据GB 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5009.60 -2003《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等有关规范和经办理备案现行标准合理的产品标准及产品明确品质规定,对一次性塑料杯产品的耐高温性能、负重性能、蒸发残渣(65%酒精)、蒸发残渣(4%冰醋酸)、蒸发残渣(正己烷)、高锰酸钾溶液使用量、重金属超标(以Pb计)、大肠埃希菌、病原菌、黄曲霉菌等10个新项目开展了检测。
抽查发觉有1批号产品不符合规定规定,涉及到一次性塑料杯产品的负重性能新项目不过关。
来源于: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