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废旧塑料加工获利被查
已有人阅读此文 - -舒城县自2014年进行全乡范畴内清除整治废旧塑料加工点工作中至今,涉及到杭埠镇地区的几个废旧塑料加工点均在集中化清除主题活动中关掉拆卸。但仍有某些从业人员在权益迫使下没经一切合理合法办理手续暗地里开展废旧塑料生产加工,最近杭埠公安局相互配合舒城县环境保护局等单位迅速依法查处一处废旧塑料加工点。
2017年5月18日早上,杭埠公安局收到杭埠镇经发办工作员电話称:舒城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中发觉杭埠镇后河村孙某某某在后河村方圩三组开展废旧塑料生产加工,规定公安局相互配合依法查处。公安民警抵达当场后,相互配合环境保护局工作员对孙某某某的废旧塑料加工点开展照相备案并口头传唤孙某某某到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调研,孙某某某(男,46岁,杭埠镇后河村长)自2017年3月份至今,在未根据环境评价办理手续、未获得企业营业执照的状况下,运用前段时间从业废旧塑料制造业时存留的一些机器设备,以杭埠镇后河村方圩三组防涝站周边茂密的树林为保护,暗地里开展废旧塑料生产加工,并从这当中盈利。
当天中午,环境保护局工作员勒令孙某某某马上终止加工点生产制造并拆卸加工点内的全部机械设备,现阶段该案子由环保局进一步解决中。
来源于:凤凰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