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控股子公司环境违法被罚41.5万元
已有人阅读此文 - -“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红宝丽(002165.SZ)控股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41.5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12月3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A股绿色报告”项目由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共同推出,旨在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本项目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监管数据,筛选监控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表现,加以专业数据分析及深入解读,每日智能写作及时发布上市公司AI绿报,每周推出A股绿色周报,定期动态更新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
文号为泰环罚字〔2021〕2-20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