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止对美日等出口氨纶反倾销措施
已有人阅读此文 - -商务部10月12日发布消息,停止执行对原产地于日本、马来西亚、日本、台湾省和美国的進口氨纶丝所可用的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于2006年10月13日发布消息,决策对原产地于日本、马来西亚、日本、台湾省和美国的進口氨纶丝采用反倾销措施。2012年10月12日,商务部公示决策将原反倾销措施增加至2017年10月12日。
公示称,2016年11月7日,商务部发布该反倾销措施将于2017年10月12日期满,我国中国产业链或意味着中国产业链的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相关机构可在该反倾销措施停止此前六十天内,以书面通知向商务部明确提出期终复核申请办理。在要求的期限内,商务部未接到期终复核申请办理,也决策不主动进行期终复核调研。鉴此,依据有关要求,商务部决策停止执行反倾销措施。
来源于:浙江塑胶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