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开展第二批再生化学纤维行业标准公告任务
已有人阅读此文 - -当前在环保政策越来越严格的背景下,大力发展“绿色纤维”事关整个纺织化纤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再生化学纤维是“绿色纤维”的重要品种之一,其典型特征是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而目前,我国企业生产的循环再生化学纤维基本都是再生涤纶纤维。
为引导我国再生化纤企业推进可持续发展,加大淘汰落后和兼并重组的力度,工信部印发了《关于组织2018年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公告工作。受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委托,5月11日,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组织国内数十家再生化纤企业在绍兴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召开了“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公告工作会”。
会议就《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再生化纤企业在绿色发展中的一些具体做法、行业的一些发展“痛点”、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再生企业如何更好地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贺燕丽指出:“化学纤维的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纺织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化学纤维的应用领域不只是服用和家纺用,还包括产业用。化学纤维的可持续发展要降低对石油资源的消耗,而再生化学纤维恰恰具有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特点。下一步,再生纤维在化学纤维总量中的占比将更高。”
《规范条件》制定清晰目标
为促进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鼓励再生化学纤维(涤纶)高质、高效、高值的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合理布局、调整结构、鼓励创新、节约资源、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工信部于2015年6月正式公布了《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
该《规范条件》对再生企业的生产企业布局、生产能力、工艺和装备要求(含生产规模、工艺、新建和改扩建再生化学纤维(涤纶)项目应满足的工艺和装备要求)、资源消耗指标(水耗、物耗、能耗)、质量与管理、环境保护等各方面都进行了一些比较详细的规范。
以资源消耗指标中的物耗为例,《规范条件》规定,再生原料单耗低于1.25吨/吨,再生涤纶短纤维原料单耗低于1.03吨/吨,再生涤纶长丝中的预取向丝原料单耗低于1.03吨/吨,再生涤纶长丝中的全牵伸丝原料单耗低于1.05吨/吨。
来源:中国纺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