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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平安夜的悄然而至,2020年即将接近尾声。这一年,我们经历了疫情打来的考验、关注塑料污染治理及可降解塑料行业发展、惊叹于政策东风下的头盔原材料涨势。塑料行业自始至终不缺新变化,也不缺新政策。   2020年,环保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如何在兼顾环保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大方向下占据更多市场份额成为整个行业思考的方向。我国塑料塑机行业企业需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主动改进技术与工艺,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订,优化产供销渠道、升级供应链模式,减少污染排放,以寻求生存与可持续发展之道。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1月19日发布,发布之日起实施

《意见》明确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主要目标: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 4月2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月2日,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

其中,《意见》提出了要打造智慧物流提出要支持制造企业联合快递企业研发智能立体仓库、智能物流机器人、自动化分拣设备、自动化包装设备、无人驾驶车辆和冷链快递等技术装备,加快推进制造业物流技术装备智慧化。

发展绿色物流。支持制造企业、快递企业逐步淘汰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的包装物料,生产、使用经绿色认证的邮件快件包装产品。鼓励制造企业加强低成本、无污染、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研发,形成一批绿色包装材料产业园。引导快递企业实施绿色采购,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包装或再生包装。支持快递企业、制造企业加快推广应用标准化托盘,积极参与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和社会包装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版)》4月29日发布,9月1日起实施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明确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按照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此外,固废法还对旅游、住宿等行业按照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处罚等作了规定。

 
《儿童口罩技术规范》5月6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正式发布GB/T3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儿童口罩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了适用于6岁至14岁儿童用口罩的基本要求、外观质量和测试方法,同时提出了19项主要性能指标。

如:安全性能方面,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颌,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不应明显影响视野;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和可导致不良反应的材料,不应经过有氯漂白;配有呼吸阀的口罩,其呼吸阀应牢固不变形,内部件不应脱落;不应使用系带式口罩带;鼻夹应承受20次对折不断裂;口罩内层材料不应印花或染色。

 
《废复合包装分选质量要求》6月2日发布,12月1日起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废复合包装分选质量要求》(GB/T 38925-2020),并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废复合包装分选质量要求》规定了废复合包装的分拣、分级质量要求、抽样和检测方法。主要适用于除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之外的纸基废复合包装、塑料基废复合包装和金属基废复合包装,其他废复合包装可参照执行。

标准中界定的废复合包装是指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丧失使用功能或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以纸、塑料、金属中一种材料为基本结构主体,与其他材料经过复合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具体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多材质包装废料、残次品和使用后的多材质包装废弃物。

 
《绿色产品评价 快递封装用品》国家标准6月21日发布,10月1日起实施

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绿色产品评价 快递封装用品》国家标准针对目前大量使用的包装箱、包装袋、胶带等快递封装用品,将快递封装用品的材质分成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和多种材料组合4类,分别提出不同材质产品的绿色评价指标要求。

此外,为鼓励快递封装产品和快递服务模式创新,该标准按照使用次数,将快递封装用品分为一次性使用型和可重复使用型两类,要求可重复使用型快递封装用品除了产品本身达到重复使用的质量要求外,还需建立符合《包装与环境 第3部分:重复使用》国家标准要求的可重复使用系统。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7月16日公布,9月1日起实施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农业农村部第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意,2020年7月16日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

农用薄膜生产者应当落实国家关于农用薄膜行业规范的要求,执行农用薄膜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应当在每卷地膜、每延米棚膜上添加可辨识的企业标识,便于产品追溯和市场监管;应当依法建立农用薄膜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用薄膜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出厂销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农用薄膜销售者应当查验农用薄膜产品的包装、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得采购和销售未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不得将非农用薄膜销售给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依法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用薄膜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者、生产日期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销售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按照产品标签标注的期限使用农用薄膜。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使用者应当依法建立农用薄膜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用薄膜名称、用量、生产者、销售者等内容。农用薄膜使用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8月27日公布,10月1日起实施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7月31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生态环境部同意,8月27日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适用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办法所称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农药生产者应当改进农药包装,便于清洗和回收。
 

《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11月30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11月30日公开发布。

到2022年,快递包装领域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形成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建立统一规范、约束有力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普遍推行,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00万个,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快递包装领域全面建立与绿色理念相适应的法律、标准和政策体系,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00万个,包装减量和绿色循环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11月27日发布,12月27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商务部制定了《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11月27日公布。

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商务部负责指导全国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工作。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报告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连卷袋使用情况和塑料废弃物回收情况。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报告其自营业务产生的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含编织袋)使用情况和塑料废弃物回收情况,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减少、替代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宣传引导。外卖企业报告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盒、塑料餐具(刀、叉、勺)、塑料吸管使用情况和塑料废弃物回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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