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聚四氟乙烯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已有人阅读此文 - -2017年6月23日,印尼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地于或進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louroethylene 或PTFE)做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具体性仲载:裁定对中国涉案商品再次征缴反倾销税,缴税额为2637美元/吨,历时5年。涉案商品的印尼海关hs编码为3904.6100。
2004年7月27日,印尼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地于或進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起动反倾销立案查处。2005年7月25日,印尼商工部发布公告,对中国涉案商品做出反倾销具体性仲载。2010年7月26日,印尼商工部发布公告, 对中国涉案商品起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2011年7月25日,印尼商工部发布公告,对中国涉案商品做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具体性仲载。2016年7月8日,印尼商工部发布公告,对中国涉案商品起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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